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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关于“小刮擦升级为交通事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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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2-6-3 19:15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6-12 00: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银虎 于 2012-6-12 00:41 编辑

    不要喷我,怪我多事。我实在看不下去交警和对方的态度了。虽事已过,但还是想说两句。

    根据帖子所述,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正常骑行。非机动车道是骑车或开电动车的,汽车和行人进入都属于违规!小孩子走到自行车道,本来就是错误的,但由于是未成年,所以应该由他的监护人监护,但是监护人未尽到监护看管义务,是不可推卸的巨大责任。
    所以,我觉得事件责任应该由对方承担。那位车友当时紧急制动,根据帖子,并没有撞到小孩,而是小孩撞到车子摔倒,所以,如果监控显示自行车完全停住,是小孩自己撞到的,那么可以说自行车没有任何责任,不需要任何经济赔偿。
    还有就是交警扣车一事,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双方不能协商时,就可以扣留非机动车。这一点,可能没有不妥当的。不过这一点和交通肇事责任无关。

    还有就是限速问题,限速的话,交通法没有很明确的规定。20码不算快,电动车都25/30多了。

    我觉得交警在处理事故方面还需要学习,不能有偏见,要公平。
    这事可以我觉得可以拒绝赔偿,但是,出于人道主义,可以适当补偿(不是赔偿)对方,比如合理的医疗费用。交警做法的确有很多不妥之处!

    再次告诫大家骑车注意安全,小心看路。看到有小孩纸-老年人减速慢行。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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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1-7-22 19:06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2
    发表于 2012-6-12 11:52 | 只看该作者
    遇见这事有闲工夫就跟他们耗
    走正常的途径
    没功夫拿钱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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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7-19 16:46
  • 签到天数: 476 天

    [LV.9]以坛为家II

    3
    发表于 2012-6-12 12:33 | 只看该作者
    多谢LZ关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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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0-12 09:41
  • 签到天数: 21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4
    发表于 2012-6-12 19:57 | 只看该作者
    还没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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