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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特洛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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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90后少年骑车撞人欲逃 险遭民众围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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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6-17 11:37
  • 签到天数: 473 天

    [LV.9]以坛为家II

    61
    发表于 2011-8-24 22:49 | 只看该作者
    这男的也太装逼了,如果在我们这里混得不弄死就怪了……
       看到一次拆次车,打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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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发表于 2011-8-24 22:50 | 只看该作者
    我看来看去去 把眼睛都看花了。。怎么就看到了一个挂着蓝牌的人 想动手揍陈豪捏~  

    这个挂蓝色牌子的人 究竟是何许人物??

    怎么没见其他的群众呢?真是奇怪~~
    为什么只有挂着蓝色牌子的人要去揍陈豪 这是为什么呢??

    陈豪究竟是为了什么才把这个挂蓝色牌子的人激怒成这样呢?为什么??啊啊 ~~

    看图片中 周边的场景 判断的出是下午5点以后 那条街是摆夜市的哦。。
    为什么一个年纪5岁的小女孩会在马路上玩耍呢?

    难道他家人是在后街摆夜市的吗?

    很好奇。难不成陈豪 骑自行车能往摆夜市的人行道骑?

    相信金华人都知道后街那是什么情况。拥挤不说了 电动车 摩托车 都乱停 而且道路只能开一辆车 非常窄 在那种道路上自行车 顶多骑个20速度 极限了。

    据说 用自行车把小女孩拖拽了6米远  那为什么女孩一点擦伤都没有呢??真的很好奇。。

    记着抓拍这么厉害 为什么不拍下小女孩 受伤 擦伤的照片呢?很费解。。。

    我看到图片只有左脚小腿有些黑色的自行车链条油 衣服 裙子一点不脏。。6米是怎么拖拽出去的呢?





    也许当时陈豪向女孩家人道歉了 带到医院去看下 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结束了

    陈豪啊陈豪啊 你不应该 阻挡 忤逆记者拍你的啊 你那么帅 让他拍好了啊!!

    不管怎样 撞到人 就要道歉 如果伤了就赔偿 这是天经地义

    但是记者 您只有扭曲事实  这样夸大 这样乱写 您何必呢?

    伤不起

    陈豪爹地啊 你不应该骂记者啊  你应该塞几条中华。
    陈豪同学啊 你不应该骂记者啊 人家也是为了生活啊

    现在可好了。人家网易啊 搜狐啊 腾讯啊 都是铁哥们啊~~
    把你弄上了网易头条 QQ 头条 各大网站 纷纷转载。

    我只能感叹记者媒体是多么的强大啊。

    我也不清楚 记者出于什么目的要把一件街头 自行车撞人事件 弄的如此轰轰烈烈 这背后隐藏些什么呢?

    以后 大家小心啊 千万别得罪妓者啊


    记者是传媒的力量.不应用在欺负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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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发表于 2011-8-24 22:50 | 只看该作者

    陈豪肯定有错!好好反思!
    媒体夸大其词!以大欺小,我们无能为力!
    网名口诛笔伐,可以理解!
    马甲借机中伤,一笑而过!
    俱乐部全体成员,引以为戒!
    遵守交规!礼让骑行!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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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64
    发表于 2011-8-24 22:50 | 只看该作者
    Re:陈豪事件 记者您太小气了
    我后悔的是当时和记者通话时没有录音..钱报记者是自己亲口承认报道不全面,不够客观的.

    小伙子有错..该罚该道歉..这是对的..不管谁都是同意这个看法...

    不过有些胆小鬼只够胆隔着屏幕喷口水却不敢站出来认真询问当事人..

    真有心关心事件..金华这么点大的地方..又不是躲着藏着..怎么会问不到.

    那些人只是会在办公室吹着空调喝着茶点开论坛指点江山..

    明明知道真要面对面说的话自己根本一点道理也没有...就敢在电脑前扯...

    一边说小伙子撞人不道歉不对..自己却做着相同的事..这种人就是恶心..虚伪

    我是主张有错改有罪罚有歉道..现在事情已经处理过了..还没完没了....

    那些人不是真心关注这些事..不是想解决问题...只是扯皮...只是闲的蛋疼.

    在我看来.分出对错是没用的..问题还是存在.我们是要解决问题..所以我和俞总不一样.

    我没有关注心记者的报道是否失实,而更关心双方事件的解决与否..小姑娘有没有事..结果还是挺不错的...

    谁没有犯错的时候..知错能改才是最重要的事....

    小伙子要坚强点..怯懦者的风言风语不足为道..只如轻风拂面..要对自己有信心..以后要勇于承担责任.不要犯相同的错.这就可以了...

    如果有一天有人看到你说,啊,你就是那个撞了人的谁谁谁.你都能坦然相认,如实相告.,那这个人生的坎你就是过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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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发表于 2011-8-24 22:53 | 只看该作者
    以上话语,本人转载于http://bbs.0579.cn/read-htm-tid-624716.html
    本人也赞同所说观点
    客观、冷静、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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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发表于 2011-8-24 23: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坑爹啊 的帖子

    李刚儿子活的好好的呢,要加薪却死了,人不到死的时候真的是领会不到某些东西的

    说不定李启明几年以后又撞人喊:我爸还是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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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发表于 2011-8-24 23:29 | 只看该作者
    要加薪就是被媒体和人民给弄死的

    这社会啊,还是明哲保身吧,待到哪天人民素质普遍搞起来了,再去做点爱心也不迟

    点评

    加薪是给自己弄死的,他那8刀。一刀一刀的亲手把自己送上不归路。不要把这顶帽子扣在“人民”头上  发表于 2011-8-27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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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
    发表于 2011-8-24 23: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king3854 的帖子

    我没威胁你,是让你嘴巴放干净。别的好像没多说一个字。城市里不让飚速度是不错,你怎么知道人家骑多快?即使15码的正常速度骑行,小孩马路上突然跑过来,你敢说你一定能避得开?这骑车孩子的责任是不该逃,出了事要诚恳协商处理,至于撞上本身,我不认为就一定是骑车孩子的错,至少不全是。家长不看住小孩,也有责任的。打个极端点的比方,你有本事放小孩到火车道上跑去啊,看撞死了谁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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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
    发表于 2011-8-24 23:50 | 只看该作者
    ls是针对那个ID“云恋莎”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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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5-7 09:0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70
    发表于 2011-8-25 00: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Jadde 的帖子

    要加薪就是被媒体和人民给弄死的


    这话不能乱说,要的死和媒体和人民是有关系,但媒体和人民没有左右要被公正的判决,
    只是起到一个监督的作用,即使没有监督,他也是死罪,只是天朝没有更多的关注,法律就是个p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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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5-7 09:0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71
    发表于 2011-8-25 00:3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Jadde 的帖子

    李刚的儿子有背景也很嚣张,要即使不嚣张,但性质至少不太一样。

    李可以往交通事故上靠,要拿出刀了,怎么也靠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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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发表于 2011-8-25 03:17 | 只看该作者
    cskyrain 发表于 2011-8-25 00:31
    回复 Jadde 的帖子

    要加薪就是被媒体和人民给弄死的

    法官也是人,中国的诉讼都是含有人情成分在里面的,如果不是媒体各种叫兽各种胡乱宣传,人民就不会如此憎恨要加薪,从而法庭也不会做出最坏的判决

    撞伤人再把人压死的司机太多了,这竟然在法律里就不算故意杀人罪,要加薪就得判死刑,完全是天大的笑话

    口水能淹死人啊,言语的力量是很恐怖的

    点评

    交通事故,和持刀行凶,有本质区别  发表于 2011-8-27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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