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网 HZBIKE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855|回复: 4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5月27日塘栖敬老院活动贴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5-13 18: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塘栖是江南水乡古镇之一,位于杭州北面约30公里,隶属余杭区,塘栖敬老院位于塘栖镇东面,属公益性养老院,现有孤寡老人93名。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希望广大车友参与,给平静的敬老院注入一个早上的活力和人气;二是希望车友们献出一点善款,买成老人们能吃能用的物件,表达我们敬老的一点心意。
       塘栖的景点是运河古桥,具有500多年历史的七孔广济桥,系塘栖镇的标志性建筑,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主要经济作物有塘栖的枇杷。现在正是枇杷成熟的时间,我们可以品摘枇杷。
       本次活动我们将中饭安排在敬老院的食堂就餐,费用交给敬老院,每人30元,购买礼物送老人,费用每人20元,合计每人50元。
        集合地点:杭州市政府门口
        集合时间:上午8:00点,准时出发!
路线安排:市政府门口——莫干山路——104国道——仁和大道——东西大道--------塘栖 敬老院

联系人:康老:13958061226           土豆:15869125888
        注意事项:个人必须品: 防晒用品、头盔、手套    备用品  相机、个人生活用品、活血喷剂、绷带和消毒药水、有工具的最好也带上
        免责申明:
        1、此次活动属于自助的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伤时,团队的其他成员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永久损伤,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     
        2、团队中的任何一个队员应该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在另外队员发生意外时,所有队员有应无条件积极相助
        3、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报名并成行人员视同已经接受以上免责条款。
       本次活动意在与老人多交流,欢迎自驾车朋友参加。
       本次活动风雨无阻。如果星期天下雨自驾前往。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4
发表于 2012-5-26 19:54 | 只看该作者
明天有事去不了  希望你们代我问候老人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3
发表于 2012-5-26 18:04 | 只看该作者
啦啦啦,报名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5-20 20:40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42
    发表于 2012-5-26 15:49 | 只看该作者
    太阳出来咯,明天确定参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2-6 21:2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41
    发表于 2012-5-26 15: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不下雨一定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1-28 14:10
  • 签到天数: 393 天

    [LV.9]以坛为家II

    40
    发表于 2012-5-26 09:42 | 只看该作者
    参加参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15 12:14
  • 签到天数: 341 天

    [LV.8]以坛为家I

    39
    发表于 2012-5-26 09:20 | 只看该作者
    老天真不給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1-22 18:41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38
    发表于 2012-5-26 09:01 | 只看该作者
    好活动,丁页!丁页!丁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11 16:13
  • 签到天数: 107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37
    发表于 2012-5-25 21:29 | 只看该作者
    争取参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6
    发表于 2012-5-25 21:09 | 只看该作者
    有意义的社会活动,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15 12:14
  • 签到天数: 341 天

    [LV.8]以坛为家I

    35
    发表于 2012-5-25 16:05 | 只看该作者
    好活動爭取參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9-20 13:4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34
    发表于 2012-5-20 11:41 | 只看该作者
    争取参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骑行网 HZBIKE  

    GMT+8, 2024-5-15 18:34 , Processed in 0.029615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